新北市立碧華國中112學年度第2學期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計畫
發佈日期 :
2024-05-06
資訊群組 :
輔導處-特教組
(一)申請資格
1.就讀本校且經新北市政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下簡稱鑑輔會)確認資優資格之學生。
2.資優生前一學期或學年欲申請縮短修業年限之學科學習領域成績達全年級百分等級 85 以上。若欲申請之學科(學習領域)於前一學期或學年無可對應之學科(學習領域)成績,則以該學期期中測驗之成績為申請依據。
(二) 申請方式:依資優生學習表現及意願,由班級導師、任課教師或父母(或監護人)向學校推薦申請。
(三)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3年5月13日(一),逾期恕不受理。
(四) 申請地點:本校輔導處特教組
(五) 申請程序:填寫申請表後,請備妥相關資料並檢附相關證明提出申請。
(六) 若有任何疑問,請洽輔導處特教組黃老師 (29851121#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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