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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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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優鑑定】「藝術」才能資賦優異學 生鑑定及安置實施計畫

發佈日期 : 2026-07-07
轉知「藝術」才能資賦優異學 生鑑定及安置實施計畫

說明:
一、依據特殊教育法、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辦理。
二、本實施計畫另公告於本市資優教育資訊網及新北資優鑑定
系統並開放下載。
三、申請資格:115學年度就讀本市所屬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
3年級至8年級具藝術才能資賦優異潛能之學生。
四、申請時間:
(一)書面審查:115年9月1日(星期二)上午8時至9月2日
(星期三)下午4時。
(二)能力評量:
1、第1階段:115年9月23日(星期三)上午8時至9月24日
(星期四)下午4時。
2、第2階段:115年12月3日(星期四)上午8時至12月4日
(星期五)下午4時。
五、申請方式:請逕至新北資優鑑定系統(http://gifted.
ntpc.edu.tw)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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