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立碧華國中115年資訊應用競賽實施計畫 (115.3.27公告)
一、計畫目的
- 符應十二年國教新課綱實施資訊科技課程。
- 選出優秀學生代表學校參與新北市舉辦之資訊網路應用競賽。
二、主辦單位
教務處資訊組。
三、參加對象與方式
- 參加對象:本校 7、8 年級學生。
- 參加方式:參加比賽學生,應攜帶本校學生證,以備必要時進行查驗。
四、報名資訊
- 比賽日期:115 年 4 月 21 日(星期二)下午 12:40-14:45。
- 比賽地點:資訊教室(一)、(二)
五、競賽說明
(一) Scratch 程式設計競賽 (7年級)
競賽工具:一律使用主辦單位公告之「SCRATCH圖形化程式設計軟體」產出競賽作品,比賽使用版本以競賽平台公告為準。
- 時間安排:
- 12:30-12:45:參賽學生檢錄
- 12:45-12:55:競賽注意事項說明
- 12:55-13:05:檢查設備
- 13:05:公布題目競賽開始
- 13:35:競賽結束
- 競賽方式與題目:競賽題目於競賽平台當場公布,命題範圍以108課綱國中小學習領域、日常生活或人類活動相關議題或時事之內容命題,不涉及政治或其他等敏感議題;參賽者依據題目,藉由操作 SCRATCH 軟體程式設計能力,進行遊戲創意設計。
- 使用素材規定:
- SCRATCH 程式內建素材。
- 主辦單位提供之創用 CC 授權素材。
- 由參賽者使用滑鼠(禁止外接使用任何形式繪圖板),利用競賽場地提供之繪圖軟體工具或功能親手繪製,不得額外安裝其它繪圖軟體工具。
- 由參賽者使用麥克風自行錄製之聲音素材。
- 主辦單位提供之創用 CC 授權素材由選手參考使用,不以此為限,選手亦得使用 SCRATCH 程式內建素材、自創素材。
- 評分標準:創意 20%、內容完整 30%、程式設計 50%。
(二) 英文打字競賽 (8年級)
- 競賽網址:https://contest.hlc.edu.tw/typing/
- 時間安排:
- 13:50-14:05:參賽學生檢錄
- 14:05-14:15:檢查設備
- 14:15-14:20:競賽注意事項說明
- 14:20:公布題目競賽開始
- 14:40:競賽結束
- 測驗方式:測驗共進行 2 次,每次測驗時間限制為 10 分鐘。測驗文章將於競賽現場統一公布。
- 成績計算與採計標準:
- 參賽者於單次測驗之「打字正確率」須達 90%(含)以上,該次測驗成績方為有效。
- 於兩次測驗中,取「成績有效(正確率達 90% 以上)」且「系統顯示速度(每分鐘打字數)」較高之該次測驗作為最終總成績。若兩次測驗之正確率皆未達門檻,則該員不予計分。
- 同分判定標準:依競賽時間內取得之「最高有效速度」決定名次;若遇多名參賽者速度相同時,依序以下列標準決定勝負:
- 第一順位:比較該次測驗之「打字正確率」,高者為優勝。
- 第二順位:若正確率相同,比較該次測驗之「打錯」字數,少者為優勝。
- 第三順位:若打錯字數亦相同,則以「打對」字數多者為優勝。
- 硬體與軟體限制:
- 參賽者得自備鍵盤,但嚴禁使用具有聲光效果之鍵盤 (如:會發出巨大敲擊聲之機械鍵盤青軸、具備 RGB 炫光燈效等),以免干擾其他參賽者。為維護考場秩序,自備鍵盤者須於該場次全體競賽結束後,始可入內拆卸帶走。
- 禁止鍵盤輸入法以外之輸入法和自訂詞庫。
- 參賽者於競賽期間不得擅自開啟或更改電腦設定,違者經查證屬實,即取消參賽資格。
備註:各項競賽由本校科技領域老師命題及擔任評審工作。
六、獎勵方式
- 錄取名額:
- 特優 1 名~嘉獎 2 次,獎狀乙紙。
- 優等 2 名~嘉獎 1 次,獎狀乙紙。
- 佳作 3 名~獎狀乙紙。
- 後續代表權:凡參加校內所舉辦之資訊競賽,獲得各項各組特優及優等者,應代表本校參加新北市教育局舉辦的「新北市 Scratch 程式競賽」,除不可抗力之因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否則取消競賽名次,並追回獎狀及獎品。
七、成績公布與附則
- 成績公布日期:115 年 4 月 24 日(星期五)公布於學校網站。
- 本實施計畫經召開科技領域會議討論,並陳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