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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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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116年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徵件

發佈日期 : 2026-08-24 資訊群組 : 教務處-教學組
請符合資格者,自行下載參閱附件。
1.長期致力本土語言之推動工作,足為社會典範之個人。
2.從事本土語言之創作、展演、傳播或推廣,足以振奮人心。
3.從事本土語言復育、調查、研究或出版,具相當成效。
4.捐資成立或充實有關本土語言之圖書館、博物館或其他文教設施,影響深遠。
5.捐贈、捐助及成立推展本土語言著有績效之團體,貢獻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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